各无线电测向运动器材生产厂商、各无线电测向参赛单位和个人:
无线电测向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不断深入,信息产业中无线电定位、测向技术和无线电产品技术工艺水平也在快速提升,而无线电测向活动器材的性能、质量却处于长期稳定不前的现状,近年来我们经常接到各地对测向竞赛所用器材性能、质量、安全性和影响公平性的投诉,尤其是由于争夺有限市场引起的恶性低质削价竞争,严重损害了无线电测向运动的正常发展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因此,尽快提高无线电测向器材的综合水平已经迫在眉睫。
为促进器材制造界的进步,现决定实行全国无线电测向竞赛指定器材招标。办法如下:
1、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担全国无线电测向竞赛指定器材的生产厂商。
2、能够认真严格履行招投标义务,无不良的招投标记录。
3、招标按不同器材项目分别进行,每项目原则上每年招标一次,不同项目的招标可以陆续进行。
4、允许同一厂商的同一型号器材在不同年度连续投标、中标。
5、投标厂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部提交标书。
6、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厂商资质——包括生产历史、人员和生产设备配置;相关产品的总体安排、设计方案、全套电路及结构图纸、性能特点、工艺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检测指标及方法、计划最终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以及对全国性无线电测向竞赛及其组织工作承诺的经济支持。对于尚未进入样机生产阶段的相关产品,也必须有尽量详细的计划。
7、由我部会同由我国测向界公认的专家组成的测向器材审定委员会在评阅标书的基础上,结合测向界的平时反映,综合权衡、择优评标;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厂商安排评标专家到设计、生产和测试现场实地调查;其他条件相同时,自主知识产权成分多者优先。
8、若器材审定委员会认为一个项目难以选定中标对象,可以要求有关投标厂商提供补充标书。
9、开标结果将由我部及时向各投标厂商公告。
10、中标厂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测向器材审定委员会提供小批量样机,测试合格后,由我部通过相关渠道,正式公布有关指定器材的生产厂家、型号。
11、全国性无线电测向竞赛(包括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以及全国分区赛等)的承办单位必须使用指定器材组织比赛。参赛者使用指定器材参加比赛无须检验,若使用改制、自制器材参加比赛,必须经过竞赛技术机构检验(按照规程规定交纳检验费),合格后方准使用。
12、北京天路达电讯器材研究所不参加竞标。我部将委托测向器材审定委员会和北京天路达电讯器材研究所对中标厂商的生产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希望各测向器材生产厂商及时关注并积极参与每年度全国测向竞赛器材各器材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也希望各测向参赛单位和个人及时注意指定器材的公布信息,选用正确器材参赛。我们期待各方面共同努力,不断创新,把我国测向运动器材推向新的高度。
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 |